招聘
人数
160人
报名
时间
2018年10月12日上午8:30
至10月21日下午18:00
报名
网址
http://zge.gov/
据准格尔政府官网消息,准格尔旗拟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聘嘎查村服务人员160人,具体要求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岗位及名额
按照每个嘎查村配备1名嘎查村服务人员的标准,本次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嘎查村服务人员160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准格尔旗户籍,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具有且至今仍为准格尔旗户籍的;
2. 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3.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依次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等五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前,报考者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考者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陆“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zge.gov/),点击“通知公告”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10月21日下午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下午18:00。
3. 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如有多个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 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未通过的,报考者根据审核意见,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 本次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18年10月21日18:00时,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报考人数按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调整后的计划数,报名结束后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初审
1. 由准格尔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和旗民政局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当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2.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和《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提供信息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者,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三)笔试
1.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满分100分,只能使用汉语作答,如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笔试相关事宜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3. 加分项: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笔试结束后,由准格尔旗委组织部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根据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1:1.5的比例(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四)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布。
2.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无报名登记表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提供信息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和本人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件均需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一致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资格。
4.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复审结果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根据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
1.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果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3. 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岗位,按照考生的总成绩、资格复审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 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2. 拟聘用人员由准格尔旗公开聘用嘎查村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及名额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因成绩并列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造成超出应聘名额的,也予以聘用。
3. 岗位分配后,拟聘人员与所分配苏木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旗人社局和民政局备案。新录用的嘎查村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下一年度聘用合同,并直接予以解聘。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合同。聘用期间,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嘎查村服务人员报酬待遇比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2〕264号)文件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准旗其他考试。
(二)此次招聘的嘎查村服务人员只限在准格尔旗嘎查村工作,不得转移到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工作。
(三)此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进行考试培训;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本公告由准格尔旗公开聘用嘎查村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489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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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