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为大家解读一下关于对近日,国家税务局还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做得了以下解读哪里有公司账户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修订背景
随着近年来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原有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已经不能满足填报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税务总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等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主要遵循精简填报内容、全面落实政策、优化申报体验的原则。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等申报表进行大幅精简、合并和优化,减少数据项超过65%。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表单结构、设计标准,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规范和统一。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哪些主要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简化表单设置
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其附表中的本期金额列,只保留累计金额列。对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进行大幅简化,将数据项由185项减少至30项,精简84%。综合统计,修订后的表单数据项将减少65%以上。
(二)优化报表结构
调整申报表填报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中的重复行次进行归并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作为附表纳入申报表体系。
(三)完善填报内容
根据政策调整和落实优惠的需要,补充、调整了《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等表单的行次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够及时、足额享受到税收优惠。增加预缴方式、企业类型等标识信息和附报信息内容,为实现智能填报提供有力支持。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分支机构填报要求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分支机构也应当按照《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实施时间
《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实行按月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18年6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适用本《公告》;实行按季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18年第2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适用本《公告》。